“情可哀,情可哀,
哀哀情爱好比一座断头台,
哭煞凄凉一粉黛。
遭情所累若愁哀,
恩也哀,义也哀,
一点恩情万种哀……”
喜欢粤曲的人都听过这首《碧海狂僧》的名曲。这首曲子是著名粤剧名伶何非凡的名曲,上世纪五十年代何非凡一推出这支曲,立
故事说的是,古时候一个二八年华(十六岁)的姑娘飘红,被逼嫁给一岁的小鹏做老婆。从此之后,姑娘既当爹又当娘,将丈夫养大,还天天接送他上学读书。十八年后,小鹏长大,他却同邻居年纪相当的姑娘秋婵相爱。当有人将实情告诉他飘红是才是明媒正娶的妻子时,小鹏一时难以接受,左右为难之际,干脆选择出家当僧人。这时候的飘红,已经人到中年,她伤心欲绝,想到自己付出了全都的青春,等到的却是这个结果,于是愤然跳海自尽。小鹏大受打击,他飞奔到碧海边大声哭诉,变成了一个碧海狂僧。
说实话,越剧于北方人,怕是实在提不起什么兴致来的,何况还诘诎聱牙,但也不能因此说,这剧种就不好,调子就不入耳;但着实说,上述的曲辞也的确不咋样。不信?那就跟早年流传于山西的一首民谣比比:
十八的媳妇九岁的郎,
拉屎撒尿抱下炕。
半夜起来要吃奶,
“噼啪噼啪”两巴掌:
“我是你的妻,不是你的娘。”
以前在文学作品里还读过另外一首关于童养媳的歌谣:
“十八岁大姐嫁个七岁郎。
说他郎,郎又小,
说他孩儿不叫娘。
替他脱鞋抱上床,
半夜三更哭叫娘。
年纪小,困睡长,
一觉睡到大天亮。
二人去抬水,
一头低来一头仰。
行路君子胡思想:
不是母子就是孽障。
若不看着公婆待我好,
毁不杀你小东西,
算你活的长。”
呵呵,咋样?哪个文人的创作敢与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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