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初中老师如果是看见那对男女学生的举止后会有怎样的感想,如果恰巧他们的班主任看到又会怎样反应?那女同学或男同学的家长看见以后心又将以何种对付?不知道,但于一个路人的我的话,我以为这是一道美好和谐和令人惬意的风景,宛然雨后的彩虹一般神清气爽;我是他们的班主任的话,我不仅不会批评指责,甚至会暗示他们可以继续交往(当然,明着鼓励是不敢的,也是相关规章制度所不容许的),我不认为当事的两人会因为彼此间密切的关系而导致学习成绩下降以及形象受损,相反,其中的男同学也罢,女同学也罢,只会因为多了一份温馨关注而更加努力,更加注重自己的形象展示。进一步遐想,如果我是那两位同学任何一位的家长呢?我绝不会阻拦他们的选择和交往,只是告诫自己孩子应有的担当和责任而已,另外也不忘记告诉孩子,有异性同学的关注,说明在你身上表现出了某种超越一般同学的优秀。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不亦乐乎?
在上述的文字里,我使用了一个词-------交往------而非使用频率更高的-------早恋,我想申明的是,“早恋”一词其实是老师和家长强加于中学生们的名称,而当事的中学生们从没有承认自己的行为属于成人眼里的恋爱。“早恋”的荒谬在于,某人给你取了个外号,该外号你既不喜欢也不能概括你的某个特点甚至带有某些贬损人格的意味,可是,你无法阻止众人出自于各自的意思总是以外号来代替你的尊姓大名。相对应相对弱势的中学生而言,拥有话语权的一方是老师和家长。
好了,上述的三个自然段落稍有些脱离主题,现在把头绪有拽回来,继续判卷。在那个炎热的七月里,在那所设施简陋的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室里,没有电扇,更没有空调伺候,老师们挥汗如雨,汗珠儿有时会滴落在卷子上。院子里那堆西瓜似乎被转移走了或是被吃光了,总之后来就没了。判卷现场也没有饮水供应,现在想来都有些奇怪,但当时的确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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