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某的妻子也帮佣,以给富户人家缝补,擦洗,烧饭,照料婴儿等等为主。这样一来,大部分的白天在村外窑洞的家里就只剩下两个十余岁的女儿。两个女儿出门不多,因为根蒂不在当地,且据村里有段距离,姐妹俩除了给父母准备饭食外,剩下就是习女红,拾掇家务,偶尔到周边采摘些果蔬回去。据老人们说,有时碰巧遇见了,也与这姐妹俩说过话,与她们的父母一样,还是一口的河南调调。
这样的一个人,这样的一个家庭,与人一无仇,二无怨,怎么会杀人呢?
可是,纷乱一团线索整理到最后,全都指向了崔某。
与所有的自外路落脚于此的人家一样,崔某一家人对当地人都极客气,极友好,极和善,几乎不得罪于人,这与其外来者的身份有关,或者说与没有自家的土地有关,一个农民,没有宗族的庇护,没有扎根立身的土地,就会像一叶无根的浮萍一样,像一个失去舞台的演员一样。
为了使结论更有说服力,我们还寻访到崔某尚健在一个女儿(另一个已经去世),试图从这里挖掘到一点相关的历史信息,只可惜没有收获。崔某的小女儿当时已是花甲老人,自十七岁嫁与二十余里外的一个村子里至今,当我们说明意图时,这位花甲老人很是淡漠,以依旧带着河南口音的本地话说,我们提到的事情一概不知,连其父给郭家吞井的事情也不清楚。
可是,从老人稍显过分的冷漠里,我们似乎已经嗅到了什么,这其中包括当初崔某夫妇为什么要把女儿嫁这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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